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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于建造生产经营用不动产进项税能抵扣吗?

编辑:济南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8-11-18

根据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十条规定,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,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
在购进时所支付的进项税额,属于建造不动产而支付的进项税额,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都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
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造不动产,购入基建材料依法取得专票所涉进项税可以抵扣销项税,按照现行税收相关规定,所涉进项税额可分两年进行抵扣,首年抵扣进项税额全额的60%,次年可抵扣余下的40%。

建造生产用的不动产领用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怎么做分录?

在建工程(例如购建办公楼等不动产)领用原材料,会计上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,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。

借:在建工程

贷:原材料

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

在建工程(例如购建办公楼等不动产)领用自产产品,会计上按照成本结转,税法上确认销项税额。

借:在建工程

贷:库存商品

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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